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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复的标准和流程
信用修复的标准和流程

在当今社会,信用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资产,无论是申请信用卡、贷款、租房还是求职,都需要良好的信用记录。然而,有时候我们会因为一些失误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信用受损,这时就需要进行信用修复。本文将详细介绍信用修复的标准和流程,帮助您顺利逆袭,提升信用评分!


一、信用修复的标准
1、逾期还款

逾期还款是最常见的信用问题之一。一旦出现逾期情况,银行或机构会根据逾期时间和逾期金额来评估信用受损程度。在修复过程中,首要任务是尽快还清欠款,并确保按时还款。

2、欠款追讨

如果逾期还款时间较长,银行或机构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讨。此时,您需要积极与银行或机构沟通,制定还款计划并按时履行。

3、信用卡盗刷或欺诈

如果信用卡被盗刷或存在其他欺诈行为,您需要及时联系银行进行挂失或报案。在修复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并与银行合作进行调查。

4、个人信息泄露

如果个人信息泄露导致信用安全受到威胁,您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如更换密码、报案等。在修复过程中,您需要密切关注个人信息的变化,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二、信用修复的流程
1、诊断信用报告

首先,需要全面了解自己的信用状况,查看信用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您可以向银行或相关机构申请获取个人信用报告,也可以通过信用查询平台进行在线查询。

2、制定修复计划

针对信用报告中的问题,需要制定具体的修复计划。首先,需要梳理债务情况,制定还款计划并确保按时还款。其次,需要与银行或机构沟通,解决欠款追讨等问题。最后,需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防范未来的信用风险。

3、实施修复计划

按照制定的修复计划,逐步实施。在还款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协商的还款方式和时间进行还款,不要出现再次逾期的情况。同时,需要密切关注信用报告的变化,及时处理新出现的问题。

4、定期监测和维护

完成修复计划后,需要定期监测和维护信用记录,确保信用状况持续改善。您可以定期查询信用报告,及时发现并处理新出现的问题。同时,需要保持良好的还款记录和债务管理习惯,提高信用评分。


三、信用修复的注意事

关于信用修复,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关于信用修复,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2019年7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要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即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通过作出信用承诺、完成信用整改、通过信用核查、接受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

  此前,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已就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作出部署,率先明确了涉及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的分类范围、公示期限和规范开展信用修复等要求,相关规定于2019年7月1日已正式执行。

  信用修复机制是一种允许失信主体实行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这一机制的实施有利于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社会不良影响和提升信用水平,对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信用修复绝不是简单的“洗白记录”,也不是简单的“退出惩戒”,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日前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信用修复是有前提、有程序、有限度的失信整改过程。

  作为一项探索建立的新制度,信用修复涵盖市场主体、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信用信息管理部门等参与主体,各参与主体特别是市场主体普遍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有必要对这些误区进行剖析和澄清,以正视听。

  误区一:信用修复就是简单的“洗白记录”

  信用修复并不是简单将不良信息记录从信用信息档案中删除或“洗白”,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信息记录只是从信用网站撤下,缩短公示时限,不再对外公示,但后台数据仍会在一定期限内予以保存。也就是说,信用修复修复的是信息查询期限或公开期限,并不会因此改变信息的保存期限,信息的保存期限并不在修复范畴。

  关于失信行为信息的保存期限,《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个人不良信用信息的保存期为5年,《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也明确不良信息的保存期为5年,《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虽没有明确不良信息保存期限,但规定信用修复后,原始失信信息应当转为档案保存。

  因此,修复后的失信记录虽然社会公众无法查询,但仍会在后台长期依法依规予以保留,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可依法利用其开展信用监管。作为市场主体特别是有失信行为的市场

“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南
“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南

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和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等文件精神,弘扬诚信传統美德,増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完善信用中国”网站(以下简称“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保失信主体权益,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信用环境,特制定公布《“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第二章涉及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第二条涉及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范围主要包括:一是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被处以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信息;二是因贿赂、逃税骗稅、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传销、无证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故意侵犯知识产权、出借和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或证券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信息;三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不可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

第三条对涉及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将按最长公示期限(三年)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不予修复。

第三章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第四条 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主要是指性质较轻、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行政处罚信息。

第五条 涉及—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网站最短公示期限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限为—年,法律、法规、规章另有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 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修复流程:

1.行政相对人按照《"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流程》申请修复。

2.行政相对人须向行政处罚归属地信用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是信用修复承诺书原件照片、扫描件,须加盖公章;

央行:全面加强支付监管 强化监管能力建设
央行:全面加强支付监管 强化监管能力建设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4年支付结算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2023年支付结算工作,深入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会议认为,2023年人民银行支付结算条线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行党委工作要求,始终坚持“支付为民”,监管法制建设实现重大突破,支付服务市场监管成效显著,风险防控与优化服务统筹兼顾,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不断完善,支付领域对外开放持续深化,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人民银行支付结算条线要紧密围绕金融强国建设目标,深刻认识、把握支付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处理好发展与安全、公平与效率、国内和国际的关系,立足国情、民情推动支付体系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

  会议要求,做好2024年支付结算工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好巡视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要坚持“支付为民”,聚焦堵点难点,持续提升支付服务便利性。要认真落实《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全面加强支付监管,强化监管能力建设,牢牢守住备付金监管红线,构建健康有序的支付市场。要平衡风险防控与优化服务,稳妥推进涉诈涉赌“资金链”精准治理。支付基础设施要聚焦主责主业,保障央行履职,守住安全底线。要深化支付领域国际合作与开放,优化人民币跨境支付服务。

天津:助力企业“增信减负
天津:助力企业“增信减负

 近日,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引导企业诚信经营,结合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走进天津某置业有限公司,“面对面”开展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宣传和信用修复制度宣讲。

  答疑解惑,税企互动。通过快问快答形式,解答了企业对什么是“黑名单”、哪些涉税违法行为会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对失信主体有哪些影响、惩戒措施有哪些等重点关切问题,进一步帮助企业学习掌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政策。

  以案说法,敲响警钟。税务干部通过讲解典型违法案例,深入浅出地将潜在风险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展现在企业面前,生动直观地展示了违法税收法律法规后对企业经营和个人生活造成的影响,引导企业增强自我规范和自我约束的意识,维护税收秩序,提升税法遵从。

  精细辅导,送政送策。随着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的不断深化,失信带来的负面效应越发明显,税务部门靠前服务、未问先送,向企业重点辅导纳税信用修复制度,助力企业“增信减负”,为企业发展强信心、添动力。

  “诚信纳税,步步绿灯;失信惩戒,寸步难行。”天津某置业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表示,“作为财务工作者,会带头守住依法诚信纳税的底线,坚守契约精神,遵从法律规定、努力诚信经营,共同打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营商环境。”

安徽:持续推进政府履约践诺
安徽:持续推进政府履约践诺

 截至2023年底,安徽省近10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因拖欠账款等原因,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案件全部完成治理。2023年以来行政机关未产生失信案件。4月26日,记者从安徽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安徽省持续完善政府诚信履约长效机制建设,打造“一诺千金”的法治政府、诚信政府。

  去年以来行政机关未产生失信案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报,2023年安徽省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线索化解率为100%,居全国第一位。

  “我们以政务诚信建设为抓手,大力治理政府机构拖欠账款失信被执行人案件,在全国率先实现‘全清零’。”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现场介绍,截至2023年底,全省近10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因拖欠账款等原因,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案件全部完成治理,其中2023年以来行政机关未产生失信案件。

  保障中小企业权益,确保账款清欠到位、承诺兑现到位,记者了解到,我省强化源头化解,在“信用安徽”网站建立政府失信投诉专栏,及时归集办理失信投诉线索,从源头防范化解失信风险。并加强府院联动,完善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实现全流程预警。

  同时,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动态监测政府机构败诉、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案件信息,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推动各地各有关单位加强治理,确保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人案件“动态清零”。

  此外,失信治理工作纳入信用建设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为企优环境季度分析评议等,推动各级政府诚信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打造“一诺千金”的法治政府、诚信政府

  “推进政府履约践诺,是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的重要手段。”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2024年,省司法厅以完善政府诚信履约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纵深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努力打造“一诺千金”的法治政府、诚信政府。

  该负责人现场介绍,在优化涉企政策供给方面,建立“1+N”惠企政策清单体系,对符合“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的政策全量及时录入“皖企通”平台集中统一发布推送,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

  记者了解到,安徽省也正加快建设省市县乡四级招商引资合同协议履约

吉林长春:推进“信用共享+财金融合” 共建数字普惠金融新生态
吉林长春:推进“信用共享+财金融合” 共建数字普惠金融新生态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政数局等在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召开长春市“信用共享+财金融合”共建长春数字普惠金融新生态推介会,本次会议以“信用共享+财金融合”共建数字普惠金融新生态为主题。围绕服务长春市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与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深度合作,通过打造统一的金融信用共享机制,联手“财政政策+金融工具”升级,协同金融机构,进一步激发金融科技平台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活力和动能。

  推介会上,市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市金融控股集团分别展示了长春市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建设进展和服务成效。中国邮储银行长春分行、吉林银行长春分行、长春农商银行介绍了服务中小微企业普惠金融的最新政策和融资产品情况。市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市综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支持长春市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进一步统筹融资服务资源,在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开发融资产品、推进普惠金融示范区建设、争取财政政策支持等方面开展合作。市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市金融控股集团分别与中国邮储银行长春分行、吉林银行长春分行、长春农商银行签订了《共建长春数字普惠金融合作框架协议》,各方将进一步深化信用信息应用,创新“财政政策+金融工具”金融产品和服务,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共同推动构建数字普惠金融新生态。

  下一步,长春市将按照国家、省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开发利用,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强化与金融工具的协同联动,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投融资服务,全面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为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贡献“长春智慧”。

山东曲阜:助推信用数据多元应用 营造惠民兴业数字生态
山东曲阜:助推信用数据多元应用 营造惠民兴业数字生态

 山东以应用场景为牵引,全域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赋能城市数字化治理,构筑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新图景。

  曲阜市立足本地实际,以推动数据要素与数据多场景应用、多主体复用为目标,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共享,建成打造集信用信息归集、标准化管理、助力行业监管应用为一体的曲阜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同步上线运行“信用曲阜”门户网站及移动端应用,配套建成数据采集交换、诚信街区、文化旅游等20余个专项应用子系统,推动实现信用信息一次归集、多元应用的信用数字化应用新格局。

  赋能行业监管

  构建“信用+文化旅游”新模式

  以工商登记、行政管理、资质资格等信息为基础,融合文化旅游领域专项监管信息,面向全市景区、旅行社、酒店、导游等文化旅游领域主体,拓展建立专项信用库,实现对文化旅游领域主体的综合评价。构建“信用+文化旅游”新模式,拓展建设信用+文化旅游监管应用子系统,建立以信用二维码作为核心的可视化信用档案,为监管部门提供信用+文化旅游市场主体的专项管理、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信用品牌建设、信用分类监管等功能,为游客提供商户信用评价参考,助力游客放心游曲阜,打造信用圣城新名片。

  赋能城市治理

  开展“诚信街区”示范建设

  曲阜市选取鼓楼大街、鲁城街道西宾路商圈,开展“诚信街区”示范建设。在街区范围内,将街区商户信息进行单独归类管理,制定街区商户信用评价指标与评价方案,平台基于评价指标自动计算输出商户信用评价结果。建立街区商户的身份二维码并张贴于商户门口,供消费者随时扫码查询,二维码动态记录商户基本信息、信用信息、信用评价结果、商品信息、优惠信息、文明诚信经营承诺以及公众的评价与投诉信息等。依托商户信用二维码,有效激励了商户们坚守诚信经营准则,让消费者更放心、安心。通过建设“扫码知信用、以信促经营”的诚信示范街区创新应用,打造全市乃至全省诚信经营街区样板。

  赋能联动协作

  助力全市信用协同一体化监管

  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拓展建设信用协同监管一体化系统,通过跨部门数据共享交换、流程再造和业务协同,将信用承诺、践诺、审批、监管等信息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实现企业信息在审批、监管、执法等各部门间的无缝流转,不断提升协同监管质效

内蒙古巴彦淖尔:17万份信用档案厚植诚信理念
内蒙古巴彦淖尔:17万份信用档案厚植诚信理念

“依托巴彦淖尔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我们建立了17万份信用档案,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20.7万余次。”巴彦淖尔市发改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科长刘鑫告诉记者。

  记者在信用中国(内蒙古巴彦淖尔)网站看到,网站上公示着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对象等名单。据悉,信用中国(内蒙古巴彦淖尔)网站是巴彦淖尔市信用政策法规发布的总窗口,同时也是信用信息集中公开、一站式查询的权威媒介和营造诚实守信社会风尚的重要平台。

  “大家通过这个网站能够了解到更多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能有效规避交易风险。我们在平台上累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726万余条,各行业监管单位通过该网站共享的信用信息,能精准地对失信者采取惩戒措施。”刘鑫介绍。

  近年来,巴彦淖尔市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形成信用有价、守信受益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推动领导干部作表率,为全市公职人员建立信用档案,进行政务诚信专题培训,让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勤政高效的理念深入人心。与此同时,全市相关部门为诚信企业、商户提供融资便利、费用减免等服务,让各类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诚信经营的重要性。

  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巴彦淖尔市主动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用高品质诚信服务优化市场环境,让“无形”的信用给守信者带来“有形”的便利。

  缘于诚信经营,巴彦淖尔市粮油购销有限公司2023年被评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分行重点扶持的农业产业化A级诚信企业,评级授信5000万元。“诚信经营给我们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通过使用评级授信贷款收购粮食,在解决了周边区域农民卖粮难问题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收益。如今,我们将所得收益进行了再投资,在原有200吨粮食烘干塔的基础上,新建了300吨粮食烘干塔,同时购进了先进的收储设备,从而逐步使公司粮食购销、仓储达到智能化。”公司负责人潘鑫深有感触地说。

  “今年是全区诚信建设年,我们要继续组织各单位开展诚信文化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等‘信用九进’宣传活动,在全市形成‘知信、守信、用信、增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刘鑫表示。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司局:
《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7月22日市
场监管总局第11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
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健
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统筹推进
信用修复管理各项工作。加强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做好舆情引
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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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技术支撑。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总局数据标
准规范,开发完善信用修复管理模块,升级改造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推动与经营异常名录(状态)、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登
记注册、行政审批、执法办案、异地信息交换等信息化模块或系统
的互联互通,确保数据准确、更新及时,实现自动交换、自动提示、
自动统计等功能。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自查、大数据
分析和投诉举报等手段,及时监测有关工作情况。上级市场监管
部门发现信用修复管理工作中存在错误的,应当责令下级市场监
管部门予以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和情况,要及时报告总局。
附件: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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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1 14:30 阅读: 280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市监信规〔2021〕3号



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司局:



《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7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1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统筹推进信用修复管理各项工作。加强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做好舆情引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强化技术支撑。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总局数据标准规范,开发完善信用修复管理模块,升级改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动与经营异常名录(状态)、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登记注册、行政审批、执法办案、异地信息交换等信息化模块或系统的互联互通,确保数据准确、更新及时,实现自动交换、自动提示、自动统计等功能。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自查、大数据分析和投诉举报等手段,及时监测有关工作情况。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发现信用修复管理工作中存在错误的,应当责令下级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要及时报告总局。



附件: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7月30日



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用修复管理工作,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以下简称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营

明确条件、规范程序、强调协同联动构建高效便捷的信用信息修复制度——《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专家解读之一
明确条件、规范程序、强调协同联动构建高效便捷的信用信息修复制度——《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专家解读之一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诚信意识和诚信氛围得到了显著改善。特别是失信惩戒制度的广泛适用,对各行各业产生了强有力的威慑和惩戒效能,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各类社会主体守信践诺。但失信惩戒的目的不在于永久性地“抛弃”失信主体,而在于鞭策其改过自新,主动纠正失信行为,通过重塑信用来“回归”社会,并在整体上提高社会信用水平。因此,与之有机衔接的信用信息修复制度显得尤为重要。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就信用信息修复的条件、程序、协同联动等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回应了信用信息修复的现实需求,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原则导向和正面激励的价值遵循,不仅保障了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及时更新信用主体信用信息,进而客观真实地反映信用主体动态的信用状况,这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保障信用主体信用信息修复的权利

  失信惩戒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其目的在于促进社会信用生态良好发展。我国不宜对失信主体进行永久性失信惩戒,而应当加强诚信教育,引导其积极主动改善自身信用状况,纠正失信行为。《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信用主体依法享有信用信息修复的权利。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情形外,满足相关条件的信用主体均可按要求申请信用信息修复”。一方面,信用主体有权修复的是失信信息,而非失信行为本身。换言之,信用主体可以在信息层面修复自己的失信状态,但无法对失信行为进行“洗白”,并恢复到失信行为未发生之前的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状态。另一方面,信用主体只要不具备禁止申请修复的情形,原则上都可以申请信用信息修复。这为信用主体申请解除信用惩戒措施、重塑信用提供了制度保障,将有效激发失信主体的守信意愿,为其主动纠正自己的失信行为提供内在动力。

  二、明确信用信息修复的基本内涵

  《办法》第三条对“信用信息修复”进行了定义,是指“信用主体为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向认定失信行为的单位(以下简称“认定单位”)或者归集失信信息的信用平台网站的运行机构(以下简称“归集机构”)提出申请,由认定单位或者归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移除或终止公示失信信息的活动”。这一定义实际上是对信用信息修复的高度概括,反映出信用信息修复的主要特征:一是信用信息修复是指信用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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